云南省保山市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治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2010年8月24日至28日,保山市水利局对施甸县至孟定公路施甸县城至链子桥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腾冲县明光木鱼山铁矿厂工程、腾冲隆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营盘钽矿采矿项目和腾冲县10万吨含硫尾砂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水土保持措施实物工程量、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汇报和查阅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监测等档案资料的形式,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流失监测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意见进行了反馈。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除个别单位外,多数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较强,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完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在施工中采取了一定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新的水土流失。同时检查组针对有的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较差、防治措施不到位,存在随意弃土弃渣现象,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没有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腾冲县水务局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了检查,各项目建设单位都表态一定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云南省保山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