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多项举措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新《水土保持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后,于都县采取多项举措,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组织全县水保人员全面深刻学习、领会新水土保持法的立法基础,与原法的不同之处和新增条款的本意。从而达到懂法、知法、用法、依法、执法的目标。
二是组织人员编印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资料。将新水土保持法编印成单行本1000余本,编印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放到各级领导和各生产建设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
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活动。2011年1月1日,在人口较多的集镇圩日举办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咨询活动,接受近万人次的咨询和水保技术服务活动。
四是召开新年水土保持座谈会。2011年1月18日,县水保委举行全县新年水土保持座谈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县水保委成员单位领导,县属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学习了新水土保持法并就水土保持工作建言献策。
五是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2011年2月18日――2月24日的一周中,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了大规模的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刷写水保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2万人次,县电视台播放水保标语14条。
六是组织全县水保人员参加3月1日国家水利部召开的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并进行讨论。
七是县政府分管领导于2011年3月1日晚在县电视台发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电视讲话。结合本县实际,就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提出要求。电视讲话在本县新闻节目后重播一星期。
八是县水土保持局组织人员到有关乡镇对广大群众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提高大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许多群众对新水土保持法有新的认识。
目前,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仍深入进行中,将为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江西省于都县水保局 周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