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采取四举措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有效的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彻底检查全县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加快治理步伐,防治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二是按照省水利厅和市水保局的具体要求,全面展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乡镇建设和矿山的巡查力度,确保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江西省赣县水保局 谢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