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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积极做好贯彻实施《水保法》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上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县积极地进行了整改。
    一、广泛开展宣传,着力增强水土保持的法制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20周年暨新《水保法》颁布实施第一年,该县于2月18日至2月24日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宣传车、网络信息、刷写宣传标语及修筑永久性宣传碑牌、发放宣传单、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周活动。
    一是面向领导、机关事业干部,组织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进机关活动。二是面向群众、百姓,组织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广场、进圩场等活动。三是面向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进工业园、进矿山、进房地产等宣传活动。通过大规模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消除了宣传的“死角”和空白,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水土保持氛围,扩大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提升了水土保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抓实水保执法,积极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
    经常性地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和及时制止人为水土流失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为此,该县水保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全县61处矿山、砖厂、石场及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现场开展水保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责成业主限时纠正。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5次,现场排除水土流失隐患12起,查处了多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事)件。
    三、狠抓方案落实,做好水土保持考核评价工作
    水土保持考核评价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此该县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考核评价工作,对已申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逐一建立档案,把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申请书、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等)、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图片、文字说明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申请书、批文、工作总结报告、验收技术报告和监测报告等)进行了归档整理。 
    四、及时调整规划,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科学有效
    针对有些地方经果林比重过大、生态防护林和工程造林比重过小;有些地方对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考虑不够,在干旱缺水区种植耗水量大的林木品种等问题。该县及时组织水保技术人员深入到实地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不合理规划和林木种植品种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指导,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质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水保管理服务水平
    2010年以来,该县不断加强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常性地组织水保职工集中学习水土保持专业知识,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同时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举办的水保专业技术培训班和水利学校组织的半脱产学习培训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全县水保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与此同时,该县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由县编办牵头为每个乡镇配齐配全专职或兼职水保员,切实增强了全县水保执法管理力量。
    六、健全投入机制,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
    为有效解决该县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不足的问题,该县积极向上争取水土保持项目,着力加快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目前,农发水保项目第三期已批准实施,专项治理资金2142.31万元已全部到位,目前正在向上争取雨水积蓄项目及生态修复项目。对已完成治理工作的地域,该县水保局与相关项目村组签订后续管护合同,由相关项目村组按要求搞好林草、拦沙坝等水保措施的管护,有效克服了管护经费不足、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的问题。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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