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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4月22日,武汉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黄陂区隆重召开。会议贯彻了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全国、长江流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和2011年水土保持工作,并举办了新《水土保持法》培训。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张小林处长、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吴遵雄副处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武汉市水务局水利水保处张军花处长做主题报告,丁心红副局长做重要讲话。市水务局有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分管局长、科长、水政大队长及水保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5年来,全市共投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67平方公里。通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黄陂区夏家寺水库、汉口江滩被核定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新洲区磨盘山、蔡甸区西湖流域水保园区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超过100个;《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颁布施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全市铺开;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武汉市水土保持公报》在全省率先发布。
    会议强调,尽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仍然不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各区水土保持工作发展很不平衡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水土保持工作任重而道远。
    会议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市一号文件要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实施13条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新建1处水土保持监测点,新建3处科技示范园,完善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全力推动全市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跨越式发展。
    武汉市水务局丁心红副局长强调,在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以及新《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之际,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当下,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我市水土保持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抢抓机遇,努力实现“十二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扬国策、增投入、强执法、兴建设”四大目标任务。2011年下一阶段要切实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四是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五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六是本次会议的传达落实工作。

    武汉市水务局水利水保处  胡会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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