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部署开展水利水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落实湖北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决定从规范行业自身项目入手,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所有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括堤防、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灌区渠系配套、安全饮水、水电开发等)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水土保持手续办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变更审批备案、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备案、水土保持工作定期报告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情况等。二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开挖边坡、弃渣场、取土取料场的拦挡、截排水、植物措施等是否及时到位。三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情况等。四是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五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开展情况。
通知还就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全面排查,分类清理,逐一统计,认真填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5月底前要全面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并印发通报分送各有关单位,同时报市。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市水利局还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县市区部分水利水电项目进行抽查。
十堰市水利水电局 贾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