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江西省上犹县开展金属矿山整合整改初验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上犹县皮鞘坑铅矿和上犹县丝毛坳铜矿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开采的两个金属矿。一直以来,两矿都是由20多个业主分散集资办理相关证照,管理十分混乱,开采选矿工艺也比较粗糙落后,乱开乱挖现象随处可见,大大小小几十个小坑口,废弃渣石随意堆放现象也因此普遍存在,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该县水保执法人员也经常深入上述两矿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查处了多起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并责成矿业主办理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且修建了部分水保设施。但由于管理上的漏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水保方案流于形式。
    为了彻底地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上犹县对上述两矿进行了整合,根据《赣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上犹县大棚山钨矿区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由赣州市海鑫矿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两矿进行收购。收购后,该公司依据市县整合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对两矿山的整改整合工作,重新办理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手续,并根据审批水保方案的要求抓紧时间搞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
    201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应公司的邀请,由县领导带队组织水保、地矿、环保、安监及公安等部门,深入矿区根据部门各自的职能,组织开展矿山的整合整改初验工作。从初验的结果来看,两矿山被统一收购后,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比较规范,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地开展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修复和重新修建了一部分水保设施,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明显减轻,但和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水保部门的职能,按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向赣州市海鑫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继续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搞好现有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二是按照已批复水保方案的要求,继续完建好水土保持设施;二是对历史遗留的弃土弃渣,要逐步进行妥善处理,并做好植被恢复的计划;三是要向水保部门定期报送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