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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开展水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有效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有关精神,确保主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稳定的环境,维护生态安全,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县于4月25日至4月29日组织力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期间对各类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周期内,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分别深入到埕塘小流域、水陂小流域及龙头小流域等2010年实施的农发水保项目区及近年来全县陆续开展水保项目实施小流域,对项目区的山塘、水库、拦砂坝、谷坊等水保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维修,排查安全隐患。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开发建设单位、矿山、采石场及砖厂等企业开展水保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业主沟通并提供技术指导,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督促各开发建设单位列入整改计划,落实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做到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同时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促使业主对问题水土保持设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修复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充分发挥舆论作用进行引导,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据不完全统计,该县在此次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共排查近年来水保项目实施兴建的各类水保工程112座(处),其中山塘水库25座,拦砂坝18座,较大的土谷坊69座,对1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开发建设项目和3个矿山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处理有安全隐患的水保工程2座(处),责成2个开发项目业主限期清除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水保项目施工队伍、开发建设单位及矿山业主等的水土保持设施安全和生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在广大干群和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心中的地位,有效地预防了水土流失灾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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