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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四措并举”狠抓稀土整治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稀土是我国保护性开采的战略资源,国家高度重视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和整治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稀土矿业秩序的监督管理,上犹“四措并举”狠抓稀土整治工作。
    一是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由有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矿管、公安、林业、水保、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全面清理取缔行动,关闭和依法处罚非法矿点,严厉追究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对非法开采形为依法坚决打击。
    二是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的原则,由有关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工作。在全面调查废弃矿山基础上,编制稀土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方案。
    三是提高稀土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引导和扶持县稀土企业做大做强发展稀土高端产业。以发展稀土深加工应用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围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及永磁电机、稀土发光材料等重点方向发展。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实行矿业秩序属地党政领导负责制,组织、督促和维护好辖区内的矿业秩序,矿管、林业、水保、环保、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维护稀土矿业秩序。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监管责任体系,并确定重点监管乡镇。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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