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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雨季来临,为维护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保护业主和群众利益,防止因水土流失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新《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要求各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业主:一是必须在4月底以前完成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和砌筑好拦挡设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二是5月份开始,赣县水保局将对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植被恢复和拦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三是凡未落实植被恢复和拦挡措施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期改正。
    赣县水保局  韩旭东  谢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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