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强化管理提高监督能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赣县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以水利部把赣县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为契机,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现场巡查、水土保持实施验收、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等工作机制。督促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认真落实好水保“三同时”制度,遏制各种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维护生态环境。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运用,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效能。
赣县水保局 韩旭东 谢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