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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兴国县水土保持局开展新《水土保持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兴国县水土保持局组织全县水保执法人员从5月1日起至10月底止,开展集中专项执法行动,分赴全县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拉网式监督执法巡查。此次专项执法巡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全县占用水土资源的单位及个人;二是对照已批准的水保方案未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的;三是水保方案服务年限到期需重新编制水保方案的;四是弃土弃渣尾砂乱堆的;五是取弃土地点改变的,进行逐一提出了落实内容和时间,要求各生产建设项目企业按照规定时间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完成,若未按时间要求落实的或拒不履行的,将按照新《水土保持法》“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保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的,限期清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等法律之规定进行处罚。
    江西省兴国县水土保持局 吴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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