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犹县多管齐下抓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该县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认真对照 “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基本目标要求,多管齐下,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能力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了自身建设和人员培训。抓住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这一机遇,进一步改善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建立监督管理数据库,抓好了开发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同时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二是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需要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要求,制定完善了执法人员考核制度、水土保持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执法人员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等各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强化了内部激励制约机制,变领导管人、管事为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调动了干职工比学赶帮、创新工作的热情,从源头上防止了行业不作为或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三是浓厚了能力建设的宣传舆论氛围。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深入持续的水土保持法国策宣传,不断提高了社会公众、生产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的国策意识;积极借助各级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深度报道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效,及时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奖励一批生产、开发、建设项目;
四是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违法案(事)件查处等管理活动;
五是强化了与国土、建设、环保、地矿、发改委、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工作的强大合力;
六是提高了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率和验收率。借助这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契机,通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进“三同时”制度落实来推动设施实施率和验收率的提高,使全县生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5%以上,方案实施率达到85%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