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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委县政府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为此该县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网络体系的建设工作。
    该县在87年就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为县属一级事业单位,并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金盆乡、营前镇、东山镇及社溪镇等乡镇专职配备了差额拨款的水保员。
    1991年原水保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升格为县水土保持局,各乡镇与同年成立了水土保持管护站,于此同时县政府为全县各乡镇配齐了专职或兼职的水保员,一般乡镇配备一名水保员,重点乡镇配备了两名水保员。
    1998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始之年,该县县委县政府彻底解决了全县水保员的后顾之忧,由原来的差额拨款编制变为全额拨款编制,也彻底转变了乡镇水保执法人员为收费而执法的执法观念。局机关还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增加了四名自收自支的编制,成立了东山、营前、寺下、社溪等四个水土保持执法中队,并由各乡镇聘村级水保管护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县、乡、村三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
    2009年,该县被列为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为有力地推动该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由自收自支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在全县编制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为大队增加了两名编制。2010年县委还专题研究在14个乡镇重新设立水保管理站,并针对原有的乡镇水保员队伍青黄不接的现象,又解决了1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选聘了14名乡镇水保员,其中新毕业参加工作的本科生7名,中共党员9名,2011年年县里已研究同意再增加两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充实了水保监督执法队伍。
    该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网络体系的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解决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的“人员”的问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得以正常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人为水土流失违法(案)事件得以严厉查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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