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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县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四川岳池县强化“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水土保持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现象。 该县县政府规定,由发改局牵头,县法制办监督,将水土保持方案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同时编报审批,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报告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或虽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县发改局和有关部门不得转报和审批立项。否则由县法制办汇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过错责任。同时,县水务、交通、国土、环保、建设、发改、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对“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不按“三同时”制度落实的,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依法绐予行政处罚,停止拨付应由国家拨付的项目资金。为了增强执法合力,该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与县水政监察大队合署办公,增强执法合力,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         

    岳池县水务局 尹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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