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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接受省初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1日,会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顺利通过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组初步验收。验收组成员有省水利厅水保处副处长张荣峰、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副站长李相玺、市水保局副局长黄宝明、监督支队支队长曾建明等。县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惠宗陪同检查验收。
    验收组在听取了会昌县开展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汇报和县级自验汇报后,还仔细查阅了能力建设的台账资料,对照水利部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从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资料等几个方面,对60多项考核目标和软硬件建设内容进行了逐项打分。验收组在肯定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尚存在的不足及差距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对照本次省级初验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省验收组意见,加紧整改完善,争取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顺利通过复验。
    据悉,会昌县是2009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设置了相应机构,建立和健全涵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保设施补偿费征收使用的一条龙、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基本达到了国家水利部要求的“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和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和验收率的工作目标。水土保持工作有声有色,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了切实成效。

    会昌县水土保持局   邵铭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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