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北疆督查组对伊犁州境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境内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提高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2011年6月19日至21日,由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处长曹泽红带队,联合新疆南疆与东疆7地州水保科长一行16人,在新疆伊犁州水利局木哈什副局长等相关人员陪同下对新疆伊犁州境内恰甫其海综合利用枢纽二期工程南岸干渠工程、新疆察布查尔县220kv输变电工程、国道218线伊宁市至东麻扎公路工程、新疆庆华有限公司55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踏勘现场、询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重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二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其中恰甫其海综合利用枢纽二期工程南岸干渠工程其取料场基本已进行了平整撒播草籽恢复植被现已见成效,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做了种植植被实验,选择适宜当地生长植被种植恢复干渠两侧护坡,弃渣场弃渣完毕后进行了平整消坡开级,修筑排水沟恢复植被;新疆庆华有限公司55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治理比较全面,场区绿化规划比较科学,引水入园,栽树植绿,已累计完成绿化面积3000多亩,移植各类乔灌木60多个品种、422万多株,种植草坪1600多亩,绿化投入已超过8000万元。
针对个别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要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规定,强化水土保持岗位责任制、落实水土保持责任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二是尽快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做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以便后期工程验收。三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等工作。四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的,水土保持方案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是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次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组针对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给予指正后,向建设单位发放了新《水土保持法》读本,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提高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行为,增强了开发建设项目单位重视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将进一步推进州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