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启动实施了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甘肃省通渭等8个县被列为试点县。项目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对试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2011年4~5月,甘肃省水利厅组织省市发改、库区移民办、水利水保部门,在建设单位自验和监理单位认证的基础上,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下达的投资计划,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采取现场抽样复核、内业档案资料审核及会议讨论评议的方式,对8个坡耕地试点县2010年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经验收,8个试点县均按计划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21平方公里,占任务138.47平方公里的100.53%,其中新修梯田面积16.09万亩,占任务16万亩的100.61%,完成投资15791.4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000万元,地方及投资7791.41万元。各项治理措施均达到了设计的标准要求,质量合格,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全部通过了竣工验收。该省在试点工程建设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二强化领导,注重宣传,凝聚工程建设合力。三规范管理,创新机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四配套产业,调整结构,提升工程建设效益。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治理科赵永强供稿,组宣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