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犹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该县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始终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手段,重点抓好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巡查、违法案件查处、设施验收等主要工作:
一是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
该县多年来和地矿、环保、安监和工商等部门协调与沟通,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在开办矿山、砖厂、石场等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相关部门都能把水保方案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就目前来看,这些项目的水保行政审批的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全县44个矿山、砖厂和石场都及时办理或补办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上述项目方案的审批率达到100%。
为了切实加强该县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该县水保部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于2009年9月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上府办字[2009]76号),文中明确规定:今后我县凡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城镇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水保部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部门竣工验收时,项目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目前房地产项目申报水保方案总的情况良好,文件下发后,新开发的项目均已申报方案,一些在建和已竣工的项目我局仍在做工作,要求其补办水保方案。
该县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窗口负责管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全的全部内容。
二是强势宣传水土保持法规
以水保法规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重点组织有深度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开发建设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水土保持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用的认识。特别是该县抓住新《水保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对房地产开发商开展了专项的水土保持宣传,逐个项目,逐个开发单位进行上门宣传服务。使该县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极大地促进了该县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从2009年至今,共办理房地产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5件。其次是以依法行政及水土流失危害与防治为主要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开发业主举办了培训班,深入全县各个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对业主进行面对面地宣传教育,组织召开了业主开发现场会,增强了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自觉性,营造了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该县始终以正确行使“三权”为核心,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规范开发建设业主在项目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1)、对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方案中的水保设施得到落实,确保方案审批不流于形式,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该县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其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该县吊销其水保方案合格证或责令其停工停业。
(2)、不断加大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力度,与地矿、环保、安监等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3)、在平时工作中,以强势监督为前提,为生产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通过和谐相处来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协调,实现从不理解不支持到主动配合的转变,有效推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严肃性。如在对和谐新型建筑厂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在生产取土过程中,由于临时拦挡措施不到位,许多废弃土石流入河道,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隐患。针对这一情况,该县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当即向业主阐明利害关系,并责成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了水保设施,及时排除了水土流失隐患。
四是严厉查处水保违法案(事)件
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始终以查处水保违法案(事)件为突破口,推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水保规费征收制度的全面落实,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先后查处了18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事)件,其中较严重的有东门口弃土弃渣入河案、平富高岭土违法开采案及水岩乡违法开矿案等4起水土流失违法案件,较轻微、并进行了现场查处的水保违法事件14起。通过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的查处,常常给周边的生产开发建设业主和当地群众上一堂堂生动的水土保持法制课,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稳步提高水保设施实施率和验收率
通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进“三同时”制度落实来推动设施实施率和验收率的提高,使该县生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5%以上,方案实施率达到85%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
上犹县水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