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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检查宜宾市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2011年6月23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刘钢副局长一行对成渝地区环线宜宾—川渝界项目(宜宾段)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宜宾市水务局、项目沿线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县、江安县和长宁县水务局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组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取、弃土(渣)场等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二要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完善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存在变更要及时完善备案手续;三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四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五要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六要做好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七要切实加强业主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送达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资料。同时,检查组向建设单位送上新《水土保持法》,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新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要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要求和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积极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把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工作。
    四川宜宾市水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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