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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市县三级水保部门联合督察灵武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督察组检查红柳煤矿排矸场


检查宁东矸石电厂灰场


检查麦垛山煤矿工业广场水保设施


检查银星煤矿植物措施进度滞后


梅花井装车站取土场取土后未治理
 

    2011年6月20日至28日,按照区水利厅水保局《关于201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银川市水务局安排协调下,区水保局、银川市水务局、灵武市水务局联合对位于灵武市的宁夏发电集团银星煤矿,神华宁煤集团的麦垛山煤矿、红柳煤矿、石槽冲煤矿,国华宁东矸石电厂及330kv输变电工程,中电投临河发电厂,宁夏鲁能集团鸳鸯湖电厂,山东盛大集团1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宝丰集团煤化工园项目,太中银铁路梅花井战略装车站等11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太中银铁路梅花井战略装车站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隐患;银星煤矿存在植物措施进度较为缓慢的情况;其余项目建设单位较为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存在问题主要为存在有变更手续不完备的情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要求限期及时整改,尽量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于正在准备水保验收的红柳煤矿、宁东矸石电厂、鸳鸯湖电厂、宝丰集团煤化工园项目,要求尽快按评估单位和本次督察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
    灵武市水务局    闫立宏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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