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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水土保持监督能力试点县建设通过省级初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6月23日至24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宜宾市水务局组成省级初验组,由省水保局刘钢副局长带队,对宜宾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宜宾市翠屏区和兴文县进行了省级初验。
    验收组一行现场检查了宜宾瑞兴实业有限公司干法水泥厂(兴文县)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并指导业主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组听取了试点区、县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试点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执法装备,认真查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验收组认为:两试点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工作,围绕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五完善、五到位、五要求、五规范、五健全”的管理目标,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和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达到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一致同意两区县通过省级初验。
    同时,验收组针对两区、县水土保持监督能力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拓展水土保持监管领域,加大对辖区内各级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二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三要大力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配合做好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工作。四要完善监督能力试点材料汇编,迎接水利部的抽检。五要加强区县之间学习交流,共同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
    宜宾市水务局副局长孙勇、兴文县县政法委书记朱远鹏、宜宾市翠屏区副区长万云江参加了本次验收工作。
    宜宾市水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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