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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红安、黄梅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4日至5日,湖北省水利厅会同黄冈市水利局组成验收组,对黄冈市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省级初验。
    验收组听取了两县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汇报,察看了办公场所,仔细查阅了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认为两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和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发建设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有了明显提高,并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评分表》逐项进行了评价打分,最后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省级初步验收。
    验收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建议和希望: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取得的成果;二是全面贯彻、用足用好新水保法;三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四是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五是进一步对照水利部关于能力建设验收工作的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水利部、长江委验收的准备工作。
    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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