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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在云南省丽江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2日至14日,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督处到丽江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在省、市、县水利部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检查组一行对龙开口水电站和阿海水电站工程进行了检查。
    龙开口水电站和阿海水电站是金沙江中上游一库八级水电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两个梯级电站,是云南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也是 “西电东送”和丽江市水电基地建设战略的重要工程。金沙江中上游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一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这些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长江中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的成效。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龙开口水电站和阿海水电站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监理监测工作到位,成效显著。检查组要求,业主要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工作,加强已建工程的管理,加强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制度。
    (丽江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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