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水土保持局举办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水土保持法》,提高全市水土保持人员监督管理能力,2011年7月26日至27日,江西省赣州市水土保持局在赣州市召开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20个县(市、区)水保局分管副局长、监督股长和监督大队长及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近百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人员规模是近几年最大的。
培训班邀请了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等专家以及有丰富执法实践经验的基层执法人员授课,就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执法文书以及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和讲解。通过培训将有力地促进水土保持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