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现场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会场
治理现场
为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水平,7月20日,衢州市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现场会。会议全面回顾了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明确了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江影处长专程到会指导。市水利局局长洪建新、副局长黄李承和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水土保持科(站)长共20余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衢州市紧紧抓住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和国家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整治等有利时机,着力完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健全水土流失联防机制,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从2004年底的1320.32平方公里下降到2009年底的940.41平方公里,市级及以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达到99%以上。衢州市也因此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会议指出,虽然衢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与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一是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940.91km2,且大部分为中度以上侵蚀强度,治理难度非常大。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急剧增多,水土流失呈现流失面积多、侵蚀强度大、治理成本高的特点。二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仍然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等方面均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需要。三是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仍然比较薄弱,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发展轻水保的现象依然存在,低丘缓坡开发、林区道路、康庄公路等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今后一个时期,是衢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增强水利的基础保障能力和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的攻坚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为此,各地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正视不足、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务必在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上做大文章,下大功夫,见大实效。在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上,要着力构建“大水保”这个格局,始终突出“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两个重点,不断强化“氛围营造”、“监督执法”和“能力建设”三项措施,全面完善“法规”、“规划”、“管理”和“技术”四大体系。
与会人员还先后参观了钱江源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叶川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开化音坑乡下淤村生态河道治理工程。
(浙江省衢州市水利局 饶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