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县全方位宣传水保法律法规效果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湖北兴山县委、县政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巡回宣传。《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20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25次,深入乡镇、村、集镇居民点、工矿、企业、学校和开发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政策,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树立水土保持理念,提高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营造水土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文字宣传。累计印发《水土保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单行本150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办宣传专栏、展板65期,书写永久性标语635条。树宣传碑(牌)60多座,其中在县城古夫、209国道桦场垭段、宜秭公路界岭立大型宣传牌3块。
三是新闻宣传。充分利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国水利》、《中国水土保持》、《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长江水土保持网》、《湖北水土保持网》、《三峡日报》、《宜昌水利网》等新闻、网络媒体上发表水土保持新闻稿件、论文150多篇。
通过全方位的宣传,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水保、全社会支持水保、全民大干水保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张富新 韩正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