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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永靖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省级初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与临夏州水土保持管理局共同组成验收组,对临夏、永靖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省级初步验收。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评分标准”,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监督管理机构办公场所、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对临夏、永靖两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均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通过省级初验。
    永靖、临夏两县是在2009年7月由水利部确认的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两年来,两县按照《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为了增强水土保持法律和规章的可操作性,规范指导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为,结合实际制定了具有操作性和适应性的规范性文件12个,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二是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做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设备、经费“五到位”,进一步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积极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对辖区内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验收。四是进一步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设立水土保持监督举报电话,在全县内公布,积极接受公众的举报。
    临夏、永靖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验,标志着临夏州在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预防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为下一步在全州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临夏州水保局 慈晓莲供稿,省水保局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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