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察西部开发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高速公路(达拉特旗段)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8月2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执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于组织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达拉特旗水土保持局、达拉特旗水土保持监督站,对西部开发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高速公路(达拉特旗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察。
西部开发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高速公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起于包头市沙尔沁南侧,止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关碾房,全长37.7公里。水利部于2006年8月以“水保函[2006]384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2006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6]2560号”批准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部于2007年4月以“交公路发[2007]137号”批复了项目建设初步设计。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 2010年10月全线完工。
督察组对照去年督察意见通过实地勘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实施了沙障、植被恢复等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同时督察组指出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张瑞 刘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