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衡东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通过长江委复核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18日,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第一批510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通过湖南省水利厅初验的衡南、衡东两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复核验收。
验收组根据验收办法和标准,在查看水土保持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情况,查阅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两县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衡南、衡东两县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机构队伍、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方案审批、设施验收、监督检查、案件查处、事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达到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复验。同时就进一步加大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衡南、衡东两县是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两县通过国家级复核验收,对推动该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衡阳市水利局张新元 刘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