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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参照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评定标准,经省级初验和水利部组织复核,确定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旗),这也是全国第一个获得此项荣誉的县(旗)。
    准格尔旗自然条件恶劣,水土流失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92.5%,被国内外专家喻为“地球癌症”的严重裸露砒砂岩区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15.8%,治理难度非常大。但准格尔旗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真正做到把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在生态建设中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持续发展的原则;二是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三是坚持景观生态多样性原则;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五是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兼顾原则。
    截止2011年6月底,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累计面积达4286.27平方公里,新建各类淤地坝817座,沙棘造林175万亩。全旗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0.5%提高到72%,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的综合治理度由治理前的12%提高到80%,土壤侵蚀量减少60%。25度以上陡坡耕地已全部退耕还林还草,近三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113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以沙棘、沙柳、仁用杏等为主的特色产业,保水固土效果明显,经济带动效益显著,水土保持产业带动产业区农民人均年增收约1500元。     
    生态是民生之本,生态是文明之源,生态是经济之基。准格尔旗有理由、也有信心在巩固现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让准格尔大地蕴育出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希望!
    (准格尔旗水保局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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