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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县多形式宣传《水保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今年3月1日新《水保法》实施以来,于都县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水保法》,极大的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为促进于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
    一是召开座谈会。先后五次召开新《水保法》座谈会,邀请厂矿企业、房产开发商、重要建设单位、水保治理大户的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系统学习《水保法》,全面讲解新《水保法》的目的和意义,理性认识新《水保法》的特点,通过座谈交流,增长水保知识,为依法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美好、和谐、幸福于都营造了宽松的环境。
   二是印制册子。印制外观精美、便于携带的小宣传册子1000多本发至县人大、政协代表,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厂矿企业、乡镇干职工和群众手中;本局干部职工保证人手一本,人人必须通读、掌握。小册子虽小,但内容丰富,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将水保法规及水保知识比较全面、精练的融入进去,便于记忆。
    三是开办专栏。要求矿产企业、重要建设单位、乡镇各水保站在醒目位置开办《水保法》学习专栏,专栏做到图文并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四是利用标语、碑牌宣传。在交通要道、旅游景点、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矿产企业、小流域综合治理点悬挂精致宣传标语100余条,竖立宣传牌、碑30多块(座),以口语化、标语式的方式将水保法规和水保知识进行宣传,达到宣传水保、教育人、影响人的作用。
    于都县水保局  段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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