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江西赣县自2009年10月被列入全国首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严格按照建设目标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了上级初步验收。建设过程中,赣县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成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从而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