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四项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水力侵蚀野外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第一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是水保工作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关系到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安全决策的重大举措。赣州市水保部门在省水利厅的统一领导下,以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创新的工作精神,在全市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水土保持专项普查野外调查工作。
赣州市3.94万平方公里,辖1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大,行政区划多。在这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野外调查工作中,赣州市共有389个野外调查单元,有的县多达40个,任务繁重在江西省位居第一。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赣州市根据省厅部署,在组织机构、人员培训、经费保障、器材设备等方面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8月底,赣州市领取了全市389个调查单元底图。从2011年9月2日起,赣州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野外调查工作进入实地攻坚阶段;根据工作进度要求,赣州市在9月底全部完成野外调查单元的普查工作,并于10月8日—10日三天,组织全市18个县市区完成了集中审核报送调查成果资料的工作。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保证普查工作有条不紊、优质高效的开展,赣州市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齐心协力搞普查
一是领导重视。赣州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工作的首要安排,对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位;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全市水土保持部门实行普查工作“一边倒”,全部人力、物力、财力以服务野外调查为先,把野外调查摆在当前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位置。赣州市水保局邱至芳局长和周益萍副局长等领导,在全市水保局长会议、全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野外调查培训班强调,一定要发挥赣州水保这支专门的机构队伍的优势,以全省、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排头兵”的精神,用先进的经验、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切实保证全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时间最紧、任务最重的情况下,坚决不拖全省的“后腿”。
赣州市各级水保部门领导带头深入到调查一线,市局在周益萍副局长的带领下,完成了赣州市18个县市的野外调查督察工作。各县市区水保局长亲临野外调查单元,指挥开展野外调查工作。如宁都水保局,在局长的带领下,全体班子上山下乡,分组配合,在任务最艰巨的情况下,工作进度始终在全市首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水保部门的领导甘当“勤务员”、“协调员”,在吃、用、行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全体普查工作人员集中精力、专心工作。
二是工作认真。赣州市普查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高温酷暑、山高路远、交通困难等不利因素,自觉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从早上7点出发到晚上10点清绘结束,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从9月2日到现在,赣州市每天有40个调查小组工作在野外,120多人在实地开展野外调查。期间,有很多感人的事迹,为照一张全景照片,普查员爬上最高的大树;有的普查员中暑还继续工作;有的普查员严重过敏;为到达调查点,步行4到5个小时是每个县都存在的情况。
(二)质量为先,求真务实,严格调查质量控制
在本次普查工作中,质量是生命。普查成果的真实与否、数据的准确与否都关系到后期整个普查分析和评价的精准程度,关系到对整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评价。赣州市为保证普查质量,把普查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领导、到小组、到个人。一是印发了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土保持专项普查质量责任状,由市水保局和每个县市区水保局签订。在责任状里,按照江西省野外调查阶段数据质量控制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完整、规范、准确的开展普查工作,自觉开展检查督导、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按照各县市区调查任务,从9月5日到10月5日,以5个时间段为节点,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阶段,确保到期完成任务;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水保局长和相关人员,将追究责任。二是各县水保局把普查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组对一组负责,并实行县、乡、组联动责任制。如于都,通过责任制的落实,把基层中心水保站和乡水保员的力量充分利用,目前全部完成了27个野外调查单元的普查任务。
(三)措施到位,环环相扣,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赣州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了有步骤、有措施,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在2011年春季前夕,赣州市各地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各有关政府部门为成员的水土保持专项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在水保局设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完善了办公场所和设备,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二是普查经费到位。赣州市财政局和市水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经费的通知》。各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向地方财政申报预算。比如赣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财政审核批复,仅2011年度给予的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经费为35万元。目前,赣州市总共落实水土保持专项普查经费220万元,为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较好的资金保障。三是普查技术培训到位。本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在时间、任务、技术等层面上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合格的完成普查任务,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是关键环节。赣州市积极组织全市水保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省举办的普查培训班,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举办了市、县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培训。9月2日,赣州市举办野外调查培训班,请来江西农大何小武博士、刘好萍老师实地授课,全市有60名普查骨干参加了培训,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四是普查物质准备到位。普查物质的准备是搞好本次普查工作的基础工作之一。各县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了工作所需的GPS、数码相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工作服、文具、药品等等,水保工作装备上了一个新台阶。五是工作方法创新。在没有SPOT影像图的情况下,有的县利用网络资源,在谷歌地图上找到调查单元,与调查地图对照,根据影像图确定调查路线、初步界定每个地块的大致范围,野外调查效率和准确率提高很多。赣州总体技术力量不错,但也有个别比较薄弱的县,主要是人员少,人手不够。如南康,采取借他山之玉、克己之短方式,聘请林业调查人员参与水土保持野外调查工作,保证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广泛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赣州市要求各级水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为更好的解读普查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精神、掌握全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动态、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探讨解决问题的工作路径,赣州市专门创办了《赣州市水土保持专项普查简报》,并下发了《关于组织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对信息报送人员、报送内容、报送质量和报送时间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于都县等县根据市局的要求,专门成立了水土保持普查宣传报道小组。各地在水保法宣传活动月,把水土保持专项普查与《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相结合,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形式,深入到广场、圩镇、企业广泛宣传。目前,赣州市已经编辑3期水土保持专项普查简报交流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县有关部门,数十条信息在水利网、水保生态网等媒体上刊登,普查知识已经深入到乡镇基层。
赣州市水土保持局 朱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