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犹县建立水土保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制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赣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开始,县级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都必须按要求向本级政府法制办定期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上犹县水保局为认真落实好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的统计工作,于近日建立了《上犹县水土保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一是监督股负责本县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统计汇总工作,各股室水土保持法制宣传员负责本股室行政执法统计上报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准确、及时、清楚地填报各类统计报表;二是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统计报告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水土保持法制工作综合情况月报;水土保持违法行政处罚季报;水土保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季报;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季报;领导干部带头执法情况半年报;其它应当统计报告的事项;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审批情况;行政争议情况;三是监督股对统计报表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促进水土保持依法行政工作。
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上犹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规范管理和管理数据库的完善工作,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水土保持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