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水土保持局认真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宣传活动的通知》(赣市水保字[2011]12号)文件精神,赣县认真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出台文件,制定方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赣政办字[2011]49号),县水保局制定了《赣县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赣县水保字[2011]5号)。二是组织严密,认真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全国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 组织全县水保工作人员和生产建设项目业主举办了一期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培训班。要求各乡(镇)、村班干部和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学习新《水土保持法》,并且赣县领导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新《水土保持法》。三是形式多样,广泛宣传。在县有线电视的8个频道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为期1个月、每天18次的轮流播放,面向县领导、水保委成员、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和广大干部群众发送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短信5万余条,印刷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册5000多本,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各乡(镇)、矿山和工业园区进行为期1周的巡回宣传,在县城主要位置、交通路口悬挂横幅30多条,各乡(镇)、村书写固定标语1000多条,在323国道进入城区醒目位置设立大型“高炮”广告一处。
(谢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