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县加大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福建平和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改变往年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随意性较大,收费标准低的现象,在今年征收规费中,着力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①是向各机砖厂、碎石场业主认真宣传解释《水土保持法》主要内容和规费征收条款以及征收面积计算方法。
②是在执法过程中携带执法证件和平和县物价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使广大业主明白征收规费的合法性和项目收费标准。
③是执法人员主动耐心地向其业主说明收费的意义和在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水土资源和山地植被的意义。
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广大企业主都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规费征收工作,使今年征收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多,为今后行政规费征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福建省平和县水保办 赖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