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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总结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监督、验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三权”(监督、审批、收费)执行力。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全市执法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2011年11月18日,昆明市在石林县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
    今年以来,根据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的要求和昆明市2011年度工作安排,针对全市重点生产项目,昆明市年初进行专题研究、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由高朝俊副局长带队,市县水保部门、水政监察支队、大队,有关部门共同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市级以上审批的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实地检查项目37个,发出整改通知7个,限期落实防治措施5件,行政罚款处罚1件,催收规费4件,督促开展验收2件,查处典型违规项目1家。会上,检查组对201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水务局水保处组织学习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宁市、石林县作会议典型交流发言,高朝俊副局长总结了2011年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布置了下一阶段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
    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昆明市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从被动接受水务水保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到主动上门咨询、申请办理水保方案的编报审批,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逐渐认识到防治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使昆明市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迈进。
    昆明市水务局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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