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县对石板材行业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亮剑”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上犹县的石板材开采加工企业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为促进矿区周边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大多数企业开采加工行为都不是很规范,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植被破环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近些年相关部门为改变这一现状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但也总是时好时坏。
为切实解决上犹县石板材加工企业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等环境破坏问题,切实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和江西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有效预防和治理石材行业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保障群众健康,确保生态安全,促进该县石材行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战略。根据上犹县政府办制定印发的《上犹县石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上犹县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对照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从11月15日开始对全县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亮剑”行动,并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石材行业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对相关的石材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石材加工企业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专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对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手续违法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三是对未按批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或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四是对水土保持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能有效发挥保水保土功能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其停产整治;五是对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超过方案服务期限的,责令其按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手续。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