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市级考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省厅《关于2011年度水行政执法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水政法字[2011]58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政府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0]158号)文件精神,12月21日,由市水保局副局长黄宝明一行考核组人员,对宁都县2011年度的生产建设项目(包含公路、矿山、水利、电力、工业园、房地产和规模采石取土)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及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人员通过听汇报、到项目实地察看和查阅水保管理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宁都县201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水保方案申报率、水保设施验收率已达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刘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