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查处一起填河建房造成水土流失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接群众举报,发现南塘镇廖建生非法向平江填土建房,赣县水土保持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并找到当事人做谈话笔录,同时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测量,共弃土2200m3,长55 m、宽10 m、高4 m,赣县水土保持局依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采取补救措施,砌筑挡墙和恢复植被。否则,将依法给予处罚。
在规定的时限内,当事人只停止了违法行为,并未采取水保补救措施。赣县水土保持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前来协商,请求从轻处罚,并保证会对弃土砌筑挡墙进行拦挡,植树种草恢复植被。考虑到其有悔改意识,认错态度较好,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本案的成功查处,既教育了本人,又带动了一片,提高了水保执法的威信,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赣县水土保持局 韩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