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县水保局八大措施宣传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兴山县水土保持局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今年3月1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1周年纪念日。为提高全民水保意识,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结合开展“治庸问责”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的主题实践活动,局领导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做为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执行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起点。为此,局领导对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股室及各单位联动配合,八大措施掀起了水保法律法规宣传高潮。
一是分管副县长发表电视讲话。水土保持局局长亲自向分管副县长汇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省厅、市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开展水保法宣传实施方案给县领导批阅,得到领导的认可。并于2月29日录播了水土保持电视讲话。
二是与电视台签订宣传协议。连续1个月在黄金时段,插播水土保持宣传图片及宣传标语,全文播出水土保持法律条文。
三是做好宣传展板。将水土保持法宣传全文进入局办公楼大厅、各乡镇政府及社区的政务公开栏。
四是悬挂条幅、横幅。在工程建设项目多的乡镇,有重点的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
五是培训水土保持理论宣讲员。按照水土保持“进人大”、“进政协”、“进政府”、“进党校”、“进社区”、“进工地”的“六进”要求,培训水土保持理论宣讲员,按期进行授课。
六是出动宣传车到工地进行宣传。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出动宣传车,播放音像资料。有的放矢地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资料。
七是将水保法纳入“六五”普法内容。跟县普法办联系,将水保法纳入“六五”普法范围,将水保法的内容编印到县“六五”普法教材中。
八是水土保持执行情况纳入县政协视察范围。年初召开“两会”之际,提建议案,将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纳入县政协视察范围,得到批准。
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宣传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建设富裕、生态、宜居、幸福兴山。
张富新 韩正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