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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漳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人员、目标、责任“四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2012年《定西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漳县2012年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梯田建设”,全县年内新增梯田1.79万亩,其实施部门为水保1.49万亩,国土0.2万亩,扶贫0.1万亩;二是“流域治理”(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0平方公里;三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全年水土保持违法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以上工作目标责任,在全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此基础上,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全年水土保持工作内容,确定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梯田建设、重点流域治理、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领导、人员、目标、责任“四落实”。目前,在市、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抓实施措施的落实工作。
    (供稿:漳县水保局卢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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