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远县2011年水保监督执法成效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安远县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水保预防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水保“三同时”制度得到较好落实。2010年7月,该县人民政府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事项列入了全县基本建设联审联批之中,并明确规定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视为发改、国土、矿管、环保等相关部门行政立项审批发证的前置条件,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建水保绿色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2011年共编制、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个。申报率达到98%,审批率达100%,实施、验收率达到85%以上,水保“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是加强了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执法巡查工作。2011年1月至3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矿管,国土、林业、水保、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全县50余处稀土开采点进行重点清理整顿,其中对9个不采取水保防护措施的采挖点下发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18个点落实了水保方案补报手续,关停了7个不宜开采点。2011年8月至10月,该县水保局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水保预防监督执法巡查活动,此次执法巡查,由局分管水保执法的领导带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60个采矿、采石、制砖等相关开发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拉网式督查,对水保方案的编制、方案的实施、工程和生物措施的验收、水保规费的征收等工作均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三是依法查处水保违法案件力度加大。一年来,共查处乱采滥挖稀土、采矿等典型水保违法案件12件,下达水保“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9份,关停了7个不宜采矿开采点,有5人因乱采滥挖煤矸石,造成较大面积林、草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的违法当事人,依法移交县检察院立案并处以罚款和取保候审处理。通过水保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追加水保防治资金860多万元,新建挡土拦渣墙30余处,土地回填整治后重建植被260余公顷。
安远县通过水保预防监督执法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提升,已基本形成事前水保方案编制、审批;事中水保执法监督巡查;事后水保设施验收和水保违法案件的依法查处。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国民水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加速了安远生态绿色崛起的步伐。
安远县水土保持局 朱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