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广泛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吴忠市水务局于2012年3月1日,邀请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水务局副局长孙武刚汇报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副局长卜崇德介绍了宁夏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情况。与会各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诚恳的意见,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水土保持工作非常重要,各部门将一致配合水土保持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会议上,环保局建议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于造成重大水土流失危害的单位,应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利用社会舆论进行曝光。市法制办建议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结合吴忠市的实际,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的项目审批流程,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的前置条件,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