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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报》发布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水土保持法》修订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黄委晋陕蒙监督局编制、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审定的2011年《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报》正式对外发布。
晋陕蒙接壤地区位于黄河流域的山西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接壤地带,总面积5.44万k㎡。该区域是黄河粗泥沙的主要来源区,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地区之一,同时又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资源开发活动频繁,人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近年来,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其中之一是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作为该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0年开始,每年发布《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报》。《公报》主要公布了该区域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地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情况、监督执法情况等)。
    黄委晋陕蒙监督局负责人表示,《公报》较全面地反映了该区域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情况。《公报》的发布,能够进一步推动该区域水土保持法规的落实,有效促进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切实保障区域内广大群众对开发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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