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11~2030年)编制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新《水土保持法》针对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统筹规划不足的问题,特别增加了“规划”一章,强调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和实施《规划》,是严格执行新法的具体体现。
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依据现行的水土保持规划规程和技术标准,坚持分区治理的原则,《规划》编制单位大理州水务局确定了规划思路、技术路线、规划目标任务等,在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 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大量调查、统计、分析、论证,历时一年,于今年3月编制完成《规划》。
《规划》编制完成后,将有效促进全州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全州生态环境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