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水土流失防控及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南平市水土保持工作,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防止出现边治理、边破坏、边流失的现象和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扩散,市政府就加强水土流失防控及治理工作出台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水土流失防控及治理工作的通知》,从四方面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把它作为治理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基础性、常态性措施来抓,不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二是强化监管,严格防控人为水土流失。要把预防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源头性、关键性工作来抓。一要齐抓共管,严控源头。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二要加强施工管理。三要搞好工程侵蚀的动态监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工程侵蚀加剧的趋势。三是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一要实施绿化治理。按照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与保护相结合、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的要求,总结推广林业治理水土流失的好经验,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二要实施坡耕地治理。三要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实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相结合,把开发和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在治理中开发,在开发中治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四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支持。各地要结合生态建设和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主动对接相关政策和上级部门,凝聚各方力量,争取更大支持,切实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确保取得治理实效。
    福建省南平市水土保持办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