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8-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0日锦州市召开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锦州市水务局对《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讨论稿)进行专题汇报,会议对 《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讨论稿)进行了审议,一致通过该规划审议。锦州市市长做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责任分工。
二、细化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按照《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严格以《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为依据,做好重点项目储备论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预防监管。要切实落实《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制定配套法规,加快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加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全市水土保持意识。
四、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科技贡献率,全面强化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对《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实施,各县(市)区确保《锦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