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青海西宁: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发挥重点工程效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推进青海省西宁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和投资效益,西宁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对辖区内应竣工验收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全机梳理。2018年11月中旬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通县塔桦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 
    该项目涉及大通县的桥头、塔尔镇和桦林朔北乡4个镇(乡)的泉沟、半沟、永丰等19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29150人(6632户),其中:贫困人口971人(235户)。该项目自2016年9月开始实施,2017年5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共投入资金953万元(中央资金667万元,省级配套22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61万元),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06k㎡,为下达计划任务的100%,其中:修建水平梯田502.6h㎡、营造水保灌木林162.40 h㎡、实施封育治理1241.0h㎡(围栏2000m、封育牌21块)。 
    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对项目建设工程实地踏勘,听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审计部门的竣工财务审核意见,查验了有关工程资料后,对该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增加了粮食产量,造林和封育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植被覆盖,对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及当地的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建议该项目须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加强管护责任,以长期发挥该项目的工程效益和投资效益。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李琦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